【主要負責人解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黨組書記、主任張浩解讀《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10-21 10:52 來源: 市公積金中心 瀏覽量: 【字體:   打印


解讀人:張浩  蚌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問:此項《通知》決策背景和依據是什么?

張浩:5月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在疫情防控中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紓困作用作出了部署。5月2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印發了《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號),明確了具體實施政策;5月31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51號)。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共同渡過難關,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公積金中心就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有關事項印發了本通知。

問:此項《通知》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是什么?

張浩: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共同渡過難關。

問:此項《通知》發布前經歷了哪些的研判和起草過程?

 

張浩:5月2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布《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號),市公積金中心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照上級要求,就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進行討論醞釀,征求意見;5月31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51號)印發后,市公積金中心于6月2日發文,作出相應工作安排。

問:此項《通知》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張浩: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貸款職工共同渡過難關。

問:此項《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張浩:《通知》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支持受新冠疫情影響的企業按規定緩繳。規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2022年6月至12月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經批準緩繳的企業,緩繳期間,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同時規定了受理條件和申報流程。受新冠疫情影響的貸款職工不作逾期處理。規定了相應的受理條件和申報流程。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最高額度。已婚職工家庭,承租人及配偶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租期內實際支付的房租總額,年度最高提取額度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單身職工年度最高提取額度維持15000元不變。

問:此項政策從何時開始實施?

張浩:本通知自20226月1日起實施。

問:下一步工作安排是什么?

張浩:市公積金中心將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優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水平,助力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和職工度過疫情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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