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蚌埠市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現將《蚌埠市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城市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蚌埠市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城市
實施方案
為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實現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根據住建部《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55015—2021)國家標準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皖發〔2022〕18號),為加快推進我市光伏建筑高質量發展,結合《蚌埠市超低能耗/光電建筑發展專項規劃(2020—2035年)》,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按照“碳達峰、碳中和”總體要求,以改革創新為主要手段,緊抓光伏產業發展新機遇,突出薄膜太陽能產業優勢,以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業建筑項目為載體,全面推動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
二、總體目標
通過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業建筑全面推廣,2022年新增應用光伏裝機容量約60MW,2023年新增應用光伏裝機容量約140MW。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90%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工業建筑屋頂光伏覆蓋率50%以上。不斷探索拓展光伏應用場景,在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業建筑、大型停車場地等建筑設施上安裝分布式光伏。
三、重點工作
(一)整體推進。在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業建筑全面推廣。新建居住建筑、地上總建筑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首層占地面積達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業建筑同步規劃設計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將光伏產品應用納入新建建筑規劃設計條件,按照光伏建筑一體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監管、同步驗收。推進光伏產品在既有建筑上應用,鼓勵在各類工業園區,工業建筑屋頂建設集中連片光伏設施;充分利用老舊廠房提升改造,待處置的“雙?!逼髽I維修改造等有利條件,建設光伏發電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按照“宜建盡建”的原則,率先垂范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支持具備條件的既有建筑在節能改造過程中,建設屋頂或其他應用形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既有建筑加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鼓勵按照整街道推進模式,由街道協調區域內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按照統一設計、采購、施工、運維,采取能源托管方式進行管理?!?/font>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機關管理中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區政府(市高新區管委會、市經開區管委會,下同)〕
(二)技術保障。充分考慮建筑質量安全、壽命期限、合規合法性等因素,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進一步完善分布式光伏電站規劃、設計、建設、并網、運維等標準體系。結合示范工程開展各種類型的光伏組件在建筑上應用和技術研究,制定和完善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技術標準等,包括光伏建筑消防安全,工業建筑防水與荷載,公共建筑外飾面光伏保溫一體板等技術體系。開展“源網荷儲充”、光伏+儲能+充電樁、微逆變等新型電力系統試點應用研究。建立BIPV檢測試驗研究中心。搭建全市光伏建筑發電節能監測平臺,及時掌握真實的光伏發電情況以及電站的運行健康狀態,提高能源管理效率。電網企業等各行業光伏發電投資人或專業運維機構有運維管理系統的,屬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項目,企業系統應當接入市級監測平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入并積極優化并網條件,最大程度上保障社會資本的合理化收益。將光伏發電產品納入綠色建材產品目錄進行推廣應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區政府,國網蚌埠供電公司)
(三)政策指引。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把光伏發電系統產品在建筑上應用要求,落實到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節能評估審查、規劃設計條件核發、規劃方案審查、招標采購文件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環節進行監管。強化光伏建筑一體化安全質量管理,做到設計、施工、監管、驗收“四同步”,支持分布式光伏電站備案、并網、驗收工作,探索各類建筑屋頂光伏收益共享模式,配套出臺檢測、監管、驗收、運維等政策文件。(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共資源局,國網蚌埠供電公司)
(四)企業驅動。支持企業和科研機構持續提升光伏材料、組件及配套設備等技術水平,持續完善光伏裝備、電池片及組件、系統集成、電站建設運維產業鏈。加強政策引導與支持,建立光伏產業骨干企業培育機制,重點支持技術水平高、市場競爭力強的光伏組件制造企業和光伏能源建設運營管理企業快速發展,努力培育3—5家本地光伏組件生產、安裝、運維等頭部企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光伏建筑試點工作由市硅基新材料在建筑上推廣應用辦公室全面推進,按照《蚌埠市新材料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蚌政秘〔2019〕54號)要求,市硅基新材料在建筑上推廣應用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光伏建筑應用推廣工作納入市政府對縣區政府(管委會)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二)資金保障。積極爭取上級政策資金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光伏建筑項目的信貸投放。鼓勵國有單位率先應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對于光伏投資建設企業,市產業投資基金可按照市場化原則給予支持。(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政府)
(三)人才支持。暢通人才引進機制,實行靈活多樣的引才方式,完善產學研用結合的協同育人模式。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社會組織、個人等有序參與人才資源開發和人才引進,培養一支高素質的光伏建筑人才隊伍。聚焦光伏組件新材料,突出我市在玻璃產業上的優勢,依托中建材、市建筑設計研究院、安徽科技學院等企業和科研院校人才隊伍,積極建設光伏建筑創新平臺。(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
(四)加大“雙招雙引”力度。著力招引一批實力強、知名度高的光伏建筑上下游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精準招商,不斷提高招商的質量和成效,努力形成“招引一個、帶來一批”的聯動效應。(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區政府)
五、實施期限
本方案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