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共同渡過難關,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51號),并結合蚌埠實際情況,現就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受新冠疫情影響的企業按規定緩繳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2022年6月至12月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經批準緩繳的企業,緩繳期間,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一)緩繳條件
1、有欠繳的單位,需在補齊欠繳住房公積金后,再申請緩繳。
2、企業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前,要與職工進行充分協商,制定緩繳和補繳方案,明確補繳時間。緩繳期滿次月須恢復正常繳存。
(二)申報流程
1、符合緩繳條件的企業,向屬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緩繳,緩繳申請期為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
2、企業可登錄蚌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政務服務-下載專區”,下載《企業受疫情影響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模板),按要求填報后提交申請。
3、市公積金中心征管科、各縣管理部分別負責受理市區、所在縣企業緩繳申請;符合條件的,3個工作日內審批。
二、受新冠疫情影響的貸款職工不作逾期處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包括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請且提供證明材料,經批準后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三、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最高額度
已婚職工家庭,承租人及配偶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租期內實際支付的房租總額,年度最高提取額度由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單身職工年度最高提取額度維持15000元不變。
四、聯系電話
征管科0552-2071096,信貸科0552-2065790,懷遠管理部0552-8012255,五河管理部0552-5020278,固鎮管理部0552-6090000。
五、本通知自六月一日起實施。
附件: 1、企業受疫情影響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模板)
2、住房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申請表。
2022年6月1日
附件1.企業受疫情影響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docx
附件2.住房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