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蚌埠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辦法》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2-07-13 15:28 來源: 市農業農村局 瀏覽量: 【字體:   打印

一、起草背景

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戰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任務之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宜居鄉村,全面推進我市農村人居環境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振興。市委市政府決定制定《蚌埠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辦法》,進一步提升我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動”。

二、起草過程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2021年7月初,由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組成立法工作組,開展《蚌埠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辦法》的立法工作,赴縣區開展了專題調研,5次公開征求意見,召開專家咨詢論證會。2021年12月23日,市政府召開《蚌埠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辦法》討論專題會,2022年1月24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對《蚌埠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辦法》進行了審議,根據會議要求,刪除、調整了一些不切實際的條款,修改稿再次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同時在《蚌埠日報》、市農業農村局網站微信公眾平臺向社會進行為期1周的征求意見;2022年4月7日再次通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2022年4月18日,吳永彬副市長主持召開專題協調會,對相關條款再次研究,各部門達成一致,形成現在的《蚌埠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辦法》。

三、主要內容

《蚌埠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辦法》共八章四十條。

第一章“總則”。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適用范圍、整治內容、基本原則、職責分工、經費投入、科技創新、宣傳教育、表揚獎勵。

第二章“規劃建設管理”。主要包括規劃編制和修訂要求、鄉村建設項目要求、明確基礎設施建設、運行和管護責任。

第三章“村容村貌整治”。主要包括村容村貌整治要求、責任單位職責、公共場所管理、街道秩序管理、廢品收購站點管理、房前屋后綠化美化、禁止行為。

第四章“生活垃圾治理”。主要包括垃圾分類引導和設施建設標準、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措施、責任人分類、責任人職責、付費原則、禁止行為。

第五章“生活污水治理”。主要包括治理模式、畜禽養殖規定、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禁止行為。

第六章“農村廁所改造”。主要包括基本原則、農村公廁建設管護、糞污收集處理利用機制、禁止行為。

第七章“鄉風文明建設”。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建設、精神文明創建、群眾組織建設、村規民約、群眾引導。

第八章“附則”。主要包括施行時間。

 

四、《蚌埠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辦法》主要針對那些難點?

在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中,我們發現存在以下幾個難點:一是群眾參與度不高。群眾主體作用發揮不夠,存在“干部干、群眾看”的現象。二是基礎設施建設薄弱。農村地區的公共服務設施較差,尤其是道路、污水、廁所、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生活污水治理覆蓋率不高,文體設施不健全,美麗鄉村覆蓋面不足。三是規劃管理有待提升。部分村莊規劃未充分考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內容,規劃不合理,有的村莊規劃沒有得到切實執行,存在規而不建和規建不一等問題。四是部門協調聯動不夠。圍繞著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涉及到的部門和建設項目較多,但彼此之間缺乏相互協調和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未形成合力。五是鄉風文明建設緩慢。農村地區存在一些不健康的鄉風民俗、陳規陋習,不健康生活方式尚未根本改變。六是長效管護機制不健全。部分村莊長效管護機制形同虛設,存在長效管護機制建了、但落實不到位的現象。個別鄉鎮把環境整治作為突擊任務,沒有長遠打算,突擊清潔后又反彈。七是環境整治經費投入不足。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管護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撐,市縣級管護費用投入不足,污水處理設施缺少管護專項費用,導致已建設施運維不好。

 

五、《蚌埠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辦法》主要采取哪些措施解決這些難點問題的?

一是明確群眾主體,解決群眾參與度不高的問題。強化村民是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主體,任何居民都有義務維護農村人居環境,并有權對損害村容村貌和污染環境衛生等行為進行勸導或者舉報。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單位應當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宣傳教育,提高村民參與人居環境治理活動的意識,形成全社會共同愛護農村人居環境的良好風尚。行政村要組織督促村民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保持村莊環境干凈、整潔、有序。截至目前,共開展宣傳教育活動3.384萬次,參加活動94萬人次。

二是明確法律義務,解決蓄意破壞農村人居環境的問題。強化群眾的監督作用,明確責任義務,重點針對不按規定傾倒生活垃圾、隨意排放生活污水、蓄意損壞公共基礎設施等破壞農村人居環境的行為,號召大家自我約束自我監督。截至目前,已累計收到群眾監督投訴29次,全部辦理完成且群眾滿意度較高。

三是明確整治范圍,解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不全面的問題。明確整治范圍為所有農村區域,整治地域范圍覆蓋到行政村的每個自然村。明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對象范圍,把村莊規劃建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農村改廁、亂堆亂放、村莊綠化、道路管理、農業生產廢棄物等影響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對象全部納入法規中。鼓勵農村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廁所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整治項目采取市場化運作的方式,解決整治不全面不徹底的問題。截至目前,全市912個村全部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所有縣區均實現生活垃圾市場化運作,253個省級美麗鄉村均配套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并正常運營,55個鄉鎮均建有戶廁長效管護服務站點。

四是明確整治目標,解決整治標準不高的問題。以干凈整潔有序為總體目標,細化、量化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戶廁改造、農業面源污染、村容村貌、畜禽養殖、村莊道路和綠化等治理效果的規范標準,突出鞏固提升,便于各級人民政府、相關單位、村委會和村民執行。截至目前,已完成改廁25.6萬戶,清理村內溝塘9530個、農村生活垃圾22.645萬噸、亂搭亂建1.518萬戶、廢舊廣告牌6.253萬個、無功能建筑16.773萬平方米。

五是明確責任主體,解決保障措施不到位的問題。明確縣區級人民政府是本轄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建設的責任主體,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根據方案編制年度財政資金預算額度,對農村人居環境建設成效負責。明確縣區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基礎設施運行、管護進行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完善對縣級人民政府和鄉鎮等責任主體的監督考核機制。2021年,共撥付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市級獎勵資金1600萬元。

六是明確管護責任,解決管護機制不健全的問題。落實市委農辦八套長效管護指導意見要求,明確縣區級人民政府是貫徹落實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長效管護的實施主體,負責長效管護機制的落實。逐步完善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巡查機制、監督舉報機制,組織人員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公布舉報信箱、投訴電話和其他監督舉報方式。加大對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管護資金的財政投入,將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經費和獎勵補助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建立行政村村民委員會和村民自籌、受益主體付費、社會資金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機制。截至目前,全市改廁長效管護制度落實較好的鄉鎮共19個,撥付市級長效管護獎補資金750萬元。

 

六、《蚌埠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辦法》有哪些亮點和特點呢?

一是《蚌埠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辦法》是安徽省第一部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辦法;二是突出村民主體作用,明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主體責任;三是內容系統全面,推動農村人居環境高質量發展;四是可操作性強,貼合農村生活實際需要;五是將鄉風文明建設納入辦法,從精神層面改變農民不良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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