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規范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高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率,維護公平、誠信的公共資源交易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實際,我局草擬了《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集截止時間:2023年3月31日。
征集方式:
1、信函郵寄、送達至蚌埠市南湖路1008號市公共資源局政策法規科;
2、電子文本發送至電子郵箱:25941466@qq.com;
3、通過蚌埠市人民政府網站“民意征集”欄目在線提交意見(建議)。
聯系人:李路 電話:0552-2060837
附件: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
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依據】為規范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高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率,維護公平、誠信的公共資源交易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細則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條 【基本原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目錄管理、電子交易、依法監督的市場運行體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第二章 機構職責
第四條 【議事機構】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聯席會議機構,負責指導和協調各成員單位開展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瀼芈鋵嵐操Y源領域的政策規定;
?。ǘ┭芯抗操Y源交易活動的形勢、任務;
?。ㄈ┲笇б幏缎晕募闹贫?、修訂;
?。ㄋ模┙M織開展標后履約聯合執法檢查;
?。ㄎ澹﹨f調各成員單位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渌麘斅男械穆氊?。
第五條 【綜合監管】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公共資源交易實行統一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對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的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督;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笇Ч操Y源交易中心開展工作;
?。ǘ┲贫ü操Y源交易的工作程序和管理規定;
?。ㄈ⒓庸操Y源交易的各方主體進行監督管理;
?。ㄋ模嘘P行業監督部門做好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入庫專家的選聘推薦;
?。ㄎ澹┦芾砉操Y源交易活動中的投訴、舉報,查處公共資源交易中的違法行為;
?。嵤┬庞霉芾?,開展信用評價結果運用;
?。ㄆ撸┓?、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 【行業監管】市、縣、區人民政府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利、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加強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監督管理。
公安部門依法打擊公共資源交易中的違法行為,受理行政監管和行業監管部門移送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違法案件,并做好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
第七條 【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實施主體應建立和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的內控和決策機制,依法履行下列主體職責:
?。ㄒ唬┐_保交易項目符合法定的交易條件;
?。ǘ┳灾鞔_定中介服務機構;
?。ㄈ┘皶r發布和確認交易需求、交易公告、交易文件、成交公示和變更公告等交易信息;
?。ㄋ模┦芾聿⒋饛唾|疑、異議;
?。ㄎ澹┌匆幎〞r限發放中標(成交)通知書;
?。┌唇灰孜募幎ㄊ杖÷募s擔保,簽訂合同;
?。ㄆ撸┓答伕偟萌寺募s信息,組織交易項目驗收;
?。ò耍Υ頇C構和履約主體進行評價;
?。ň牛┢渌麘斅男械穆氊?。
第八條 【交易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ㄔO、運行、維護公共資源電子交易、服務、監管系統;
?。ǘ┦芾砉操Y源交易目錄內、具備交易條件的項目進場交易;
?。ㄈ楣操Y源交易主體提供交易場地安排、保證金托管、專家抽取、信息公開、檔案查詢等服務;
?。ㄋ模┮娮C進場項目的交易過程,負責交易場所的管理;
?。ㄎ澹┙y計、分析公共資源交易數據,與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共享;
?。┫蚬操Y源交易綜合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交易項目服務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ㄆ撸┓?、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九條 【中介服務機構】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凑帐芪械慕灰追秶?、權限和期限等開展交易活動;
?。ǘ┮婪ň幹平灰孜募?、及時發布交易信息;
?。ㄈ┮幏督M織開標和評標評審;
?。ㄋ模┐饛唾|疑、異議,配合處理投訴舉;
?。ㄎ澹﹫髤f助項目實施主體完成交易流程;
?。┫蚬操Y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代理服務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情形;
?。ㄆ撸﹫绦泄操Y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作出的處理決定;
?。ò耍┓?、法規規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交易目錄
第十條 【目錄制定、調整】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行業監管管理部門,制定并適時調整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明確項目范圍、規模標準,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實施。
第十一條 【目錄范圍】下列交易項目當應列入公共資源交易目錄:
?。ㄒ唬┓课萁ㄖ褪姓A設施、交通、民航、鐵路、水利、林業、能源、信息網絡等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
?。ǘ┴浳?、工程、服務等政府采購和醫藥集中采購;
?。ㄈ﹪型恋厥褂脵?、礦業權、補充耕地指標、地質勘查基金項目、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結余指標等自然資源類交易;
?。ㄋ模﹨^域水權、取水權、區域水權有償配置等水權交易;
?。ㄎ澹﹪辛值厥褂脵?、租賃權和林木所有權出讓,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出讓等林權交易;
?。┢髽I國有資產、產(股)權,其他權益、農村牧區集體產權,行政事業單位產權和資產,無形資產等產權類交易;
?。ㄆ撸┡盼蹤?、碳排放權等環境權類交易;
?。ò耍祿Y源類交易;
?。ň牛┢渌麘腥虢灰啄夸浀捻椖?。
上述各類項目的主管部門應當制訂交易活動有關的政策規定,明確交易規則。
第十二條 【目錄管理】列入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項目應當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場外交易。
因搶險、救災、保密或其他特殊情況,經上級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后,可不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
未列入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項目,項目實施主體依法自主組織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項目實施主體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
第四章 交易規則
第十三條 【交易方式】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交易項目,項目實施主體應當依法采用招標、拍賣、競價、掛牌、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競爭性磋商和框架協議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項目實施主體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法定交易方式的,應當在進場交易前履行批準程序后實施。
第十四條 【交易流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行線上交易,交易流程一般應包括:項目登記、交易文件編制發布、開標評標、爭議處理、交易結果確定、中標(成交)通知書發放、合同簽訂和備案公開、資料歸檔等。
第十五條 【交易競爭】項目實施主體或委托的中介服務機構應當根據項目本身的要求和特點編制交易文件,公正合理提出競爭主體資格條件,確保合法性;設定的業績、獎項等要和項目需求相適應,不得違法設置或變相設置各種限制性的隱形壁壘,保障競爭主體平等參與交易活動。
第十六條 【評標評審】項目實施主體應當依法組建資格審查委員會、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磋商小組等評審機構,組織開展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評審活動;評審機構中的專家成員應當從省及省以上綜合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且專業類別與項目內容和評審要求相適應,并推行網絡遠程異地評標評審。
第十七條 【爭議處理】競爭主體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交易文件、交易過程、交易結果侵害了自身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項目實施主體提出質疑、異議。對質疑、異議答復不滿意的,依法向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項目實施主體所屬預算級次為蚌埠市本級(不含)以上財政部門的政府采購項目,其投訴舉報的處理由項目實施主體所屬預算級次的財政部門依法處理。
市級(不含)以上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相關投訴舉報,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 【交易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中止交易:
?。ㄒ唬╇娮咏灰紫到y發生故障,恢復時間超過60分鐘的;
?。ǘ┙灰灼陂g發現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權屬有爭議的;
?。ㄈ┙灰讞l件發生重大改變,相關事項需要重新確認或審批部門批準的;
?。ㄋ模┵|疑、異議答復前或者投訴內容可能影響結果重大變化需要暫停的;
?。ㄎ澹┢渌麘斨兄菇灰椎那樾?。
中止交易的情形消除后,應當及時恢復交易。法律法規對中止交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 【交易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交易:
?。ㄒ唬┤嗣穹ㄔ?、仲裁機構或者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確認項目實施主體對其委托交易的項目無處理權的;
?。ǘ┳酝瓿身椖康怯浿掌?,因項目實施主體原因30日內不進行交易,經催告后7日內無正當理由仍不進行交易的;
?。ㄈ┕操Y源交易任務取消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項目無法實施的;
?。ㄋ模┮婪☉斀K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交易結果確定】項目實施主體應當遵守交易文件規定的定標方法、定標規則,在評標評審報告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不需要評標評審的交易項目,應當按照公布的交易規則確定中標人。
中標(成交)人確定后,政府采購項目當日同時發出成交通知書;工程建設項目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日前發出中標通知書。
鼓勵項目實施主體采用“評定分離”方法招標。
第二十一條 【合同備案、變更】項目實施主體和中標人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0日內簽訂合同,并按照規定進行合同公開,不得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項目實施主體禁止行為】項目實施主體對項目的交易過程與交易結果承擔終身法律責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袠宋募l售、澄清、修改或者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時限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ǘ┱袠宋募性O置隱形壁壘,或套用特定競爭主體的條件或技術標準,歧視、排斥其他競爭主體或潛在競爭主體;
?。ㄈ┎话匆幎ㄌ幚碣|疑、異議,且造成有效投訴;
?。ㄋ模└偁幹黧w的數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仍違規交易;
?。ㄎ澹┻`規中止、終止招標;
?。o正當理由在交易的有效時限內不確定競得人;
?。ㄆ撸┮圆徽斃碛善仁垢偟萌朔艞壐偟觅Y格;
?。ò耍贤男羞^程中存在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未制止、糾正,且不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ň牛┢渌`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 【競爭主體禁止行為】公共資源交易競爭主體應當遵守交易活動的程序與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稑宋募蛘叱吻?、說明中提供虛假信用承諾或提供虛假材料;
?。ǘ┮詯阂獾蛢r或其他方式擾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ㄈ┠笤焓聦?、偽造變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獲取證明材料進行投訴;
?。ㄋ模┢渌`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 【視為串通投標情形】不同競爭主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相互串通投標:
?。ㄒ唬┎煌稑巳说耐稑宋募嬖谌帲ê┮陨弦恢滦藻e誤;
?。ǘ┎煌稑巳讼螺d的電子招標文件或者提交的電子投標文件為同一臺電子設備,電腦機器碼一致;或者投標文件由同一競爭主體的電子設備打印、復??;
?。ㄈ┎煌稑巳说耐稑藞髢r使用同一個預算編制軟件密碼鎖制作或者投標文件出自同一電子文檔母版的,且不能作出合理說明;
?。ㄋ模┎煌稑巳讼螺d電子招標文件或者提交電子投標文件的網絡互連協議地址相同的,且不能作出合理說明;
?。ㄎ澹┎煌稑巳说耐稑吮WC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賬戶轉出的;使用保函(包括保函、保險、擔保等)代替投標保證金時,不同投標人保費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支付的。
?。﹨⒓油稑嘶顒拥奈写砣藶橥豁椖炕蛲粯硕纹渌偁幹黧w在職人員;
?。ㄆ撸┓?、法規規定的其他視為相互串通投標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 【代理機構禁止行為】公共資源交易招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守交易活動的程序與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規接受項目實施主體委托,編制的招標文件中設置隱性壁壘或者其它隱形條件,排斥競爭主體或潛在競爭主體;
?。ǘ┧阶匝垵撛诟偁幹黧w參與其代理項目的投標或違規提供咨詢服務;
?。ㄈ氖麓砘顒又信撟骷?,或者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
?。ㄋ模┬孤对u審組織成員名單、評標情況等應當保密的信息、資料;
?。ㄎ澹﹤卧?、變造交易文件或者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交易資料;
?。┦帐芙灰醉椖坷ο嚓P方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ㄆ撸┢渌`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 【評審組織成員禁止行為】評審組織成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室馔嘎秱€人參加評標評審的時間、地點等保密信息;
?。ǘ┧较陆佑|交易項目競爭主體或其他利害關系人;
?。ㄈ敾乇芏椿乇芑蛘呱米噪x開評標評審現場;
?。ㄋ模┎话凑照袠宋募幎ǖ臉藴屎头椒ㄔu審,對異常低價或者惡意低價的行為不提出否決意見或者隨意否決投標;
?。ㄎ澹┫蝽椖繉嵤┲黧w征詢確定競得人的意向,接受任何單位、個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傾向或者排斥特定競爭主體的要求;
?。┰u審組織成員互相串通,或者以任何形式引導、暗示、干擾評審組織的其他成員評審;
?。ㄆ撸┬孤对u標情況或在確定競得人前泄露評審組織成員名單等應當保密的信息、資料;
?。ò耍o正當理由拒不配合項目實施主體答復質疑、異議或者拒不配合相關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投訴舉報的調查;
?。ň牛┰u標評審結果錯誤且不及時改正;
?。ㄊ┢渌还男新氊煹男袨?。
第二十七條 【平臺服務機構禁止行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惺谷魏螌徟?、備案、監管、處罰等行政監督管理職能;
?。ǘ┻`反規定收費;
?。ㄈ┻`規干預交易活動;
?。ㄋ模┬孤豆操Y源交易活動有關依法應當保密的信息資料;
?。ㄎ澹┡c項目實施主體、交易競爭主體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谟嘘P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
?。ň牛┢渌`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八條 【監管部門禁止行為】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督管理部門、有關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欠ǜ深A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ǘ┬孤督灰谆顒拥谋C苄畔?;
?。ㄈ┡c項目實施主體、競爭主體、代理機構串通謀取非法利益;
?。ㄋ模┛v容、包庇市場主體違法違規行為;
?。ㄎ澹┢渌`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清單編制錯誤的責任追究】工程量清單編制單位在清單編制中出現缺漏項、高估冒算、計算錯誤、控制價誤差幅度超出規定等問題,延誤工程項目招標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項目實施主體應對造價編制單位進行責任追究,造成損失的應當追究賠償,并報行業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第三十條 【交易過程的違法責任】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弄虛作假、串通投標、惡意投訴等擾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的,依法給予處罰,納入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管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放棄交易的責任追究】交易有效期內自行撤銷投標截止后的投標文件或放棄競得候選人資格的,項目實施主體可以不退還保證金;無正當理由不提交成交款和履約保證金、傭金,放棄交易競得,不訂立交易合同或者在簽訂合同時提出附加條件,由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處罰。項目實施主體應依法推進交易項目。
第三十二條 【標后履約的違法責任】市、縣公共資源交易聯席會議應當建立健全標后綜合管理制度,實行標后履約聯合執法檢查,轉包、違法分包、安全事故、工程質量、環境污染、惡意欠薪等違法違規行為由各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并將相關信息納入本行業信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 【信用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信用評價結果運用,依法實行聯合懲戒,指導項目實施主體將信用評價結果運用于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細則由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 之日起施行。
2023年2月28日至3月31日,《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實施細則》通過蚌埠市人民政府網站、蚌埠市公共資源局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建議,并向25家單位發放了征求意見函。征集期間,共收到3條反饋意見(單位反饋),網站未收到反饋意見。其中,采納2條,未采納1條?,F將具體采用情況公示如下:
序號 |
單位 |
修改意見 |
采納情況 |
1 |
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
原管理辦法:第二章機構職責——第九條[中介服務機構]“(三)向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代理服務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情形;” |
未采納。 |
2 |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 |
鑒于高速公路、航道整治等項目雖非省屬項目,但按照省交通運輸廳要求,需進入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開展招標工作,屬于省級權限項目。建議將第十七條【爭議處理】中“省級(含)以上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相關投訴舉報,由項目實施主體所屬的行業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毙薷臑椋骸笆〖墮嘞蓿ê┮陨辖煌üこ毯退こ探ㄔO項目的相關投訴舉報,由省級相應的行業監管部門依法處理”。 |
采納。 |
3 |
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建議刪除第十一條(七)中的“用能權”。理由:省內用能權交易僅在合肥市開展節能量交易試點,由于暫無相應交易操作細則,建議待試點推廣后,按照省統一部署,再將用能權交易納入公共資源交易目錄。 |
采納 |